曹林满脸笑意的看着刘备和叶弘两个人交谈。唉,又有一个无知的少年上了贼船,看来我是时候要调教一下小弟了。
整个宴会过程中,糜夫人始终是笑脸坐在刘备的身旁,没有说过一句话。就是一直光看着刘备如何与众人大吐陈词,而且就连糜竺也没有和她说一句话。
毕竟,这场宴会的主角只能有一个,主次又怎么能不分明呢。
当然,她还是很高兴,真的很高兴。不得不说曹林的礼物实在是完全打动了她的心。
在古代,一个女人,结了婚的女人,最希望的是什么?一个无外乎是能和丈夫白头而已,二个则是无外乎自己丈夫的本事越大越好。
在古代,丈夫死了的女人,是没有什么地位可言的。虽然古人有一种美德,不,是曹公曹丞相传下来的一种美德,“兄且安去,汝妻吾养之。”
话说的看起来,都很好听,其实她们真正的地位连宠物都不如。宠物博得了主人的欢心,至少主人多多少少会关心它,可惜像她们这样的,却连人家一面都见不到。只是被别人当作炫耀的资本,充当饭后谈资罢了。
后世,有句话,说的真的有道理。“道歉有用,还要那些警察干什么?逃避有用,还要这个世界做什么?扫黄有用,还让日本留着干什么?”
扯远了,其实道理是很简单的。
总之,糜夫人很满意,刘备也很满意。当然,曹林只说了第一层的意思。
有些话不用说的太明白,曹林相信刘备能明白自己的意思。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刘备也不是傻子,片刻之后,就想明白了曹林的意思。
比起现代人,古人更讲究迷信,什么吉日吉时,还有吉兆之类的。
刘备就觉得这是个好兆头,传扬出去,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天命所归嘛。
糜竺手抚长须,笑得很开心。一个商人得到的回报有多大,就看他的眼光和前期的投资有多大。
糜竺觉得自己的眼光绝对不会有问题,因为刘备他是不是姓刘?而且还是中山靖王之后,人家那可是实打实的汉室宗亲,要是派兵去征伐叛逆,可以说是顺应天意,百姓们也更愿意服从他。
而且刘备刘玄德的仁义之名,普天之天下,没有人不知道。或许有的人会不喜欢刘备做事风格,但是却没有人会白痴到去质疑刘备的人品。能被曹操称为英雄的人,天下也只有一个人而已。
天底下只有一个曹操,而天底下也只有一个刘备。
糜竺几乎是押上了全部身家在刘备的身上,刘备好,他也好,刘备完了,他也算完了。
当然,刘备没有那么容易完蛋。皇叔是很顽强的,这点是根本勿用置疑的。
世界上共有两种人,一种是作死的人,一种是怎么都不肯死的人。
刘备就是第二种人,你不能说他有什么大本事,但是刘备偏偏就能夺得三分天下。靠的是什么?名和义,当然,也少不了利。
名头永远是最重要的,不管你是生活在哪个朝代都需要一些名头。义气是可以杀人的,就看你有没有本事让别人为你去杀人。
刘备有名有义,在这之中再配上少许的利益,有的是人愿意为他去赴死。
一个枭雄的成功真的不是偶然,其中一定会有必然的因素。
刘备今天很高兴,徐州终于有士族愿意真心投靠他,实在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如果说,曹操带兵来打徐州的话,之前,刘备的胜算只有三成,现在,就有了三成半。
不要小看这半成,决定胜败的往往都是细节。可惜陈珪始终不愿意在刘备与曹操二人之中,去做选择,否则,刘备能有四成的胜算。
如果刘备有危险,陈珪其实还会搭救他。有人说,陈珪这个老头子是二傻子嘛?救刘备干什么?
常言道:“多个朋友多条路”。以后的事,有谁能说的清呢?
曹林知道三国的来龙去脉,打心眼里佩服陈珪。厉害,为什么呢?其实,陈珪不是不看好刘备,他也知道,刘备绝对算是个枭雄,以后一定会是天底下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但是,陈珪更看好曹操一点。曹操更是一个枭雄,与曹操相比,刘备始终是要弱了半分。但是,这个胜败呀,其实很难说,刘备、曹操二人谁会赢呢?没人知道,当时罗贯中还没写三国演义呢!没人看过,谁知道结局是什么!
所以,陈珪的打算是:我谁都不得罪,谁都讨好,静观其变,这才是一个最为明智的选择!不管最后是他们两个人里的谁赢了天下,都不会找我的麻烦。
曹林看过三国演义,所以他不得不佩服陈珪。老奸巨猾!当然,他的儿子陈登也是很厉害的,也算得上是个人物。这父子二人确实都怎么不简单。
他们没宴请过曹林,曹林也不会热脸去贴冷屁股,他还没有那么厚的脸皮。明明知道,人家根本不鸟你,去了干什么,自找虐心么?那是贱人喜欢干的事情,曹林虽然不是圣人,但是也不会认为自己是个贱人。
虽然,这个,人至贱则无敌,但是,做人还是要有底线的!曹林就是一个有底线的人。
一个人可以没有志向,他一样可以活的很自由。但是,一个人不能没有底线,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天知道,他会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来!
虽然世界上有很多贱人,但是不代表曹林就要去学他们,没有前途,还是气节更重要。
陈珪是一个老人,一个精明的老人。不是因为他活的久精明,而是他本来就很精明。陈珪穿着一身蓝色长衫,大拇指上带着上好的祖母绿,看起来古典而高贵。这也是个会享受的老人,手里端着自己带来的美酒,你问多少年的?没有人知道,也不可能知道。
反正这个天下,还没有他喝不起的酒!
陈珪坐在位子上,一直冷眼看着刘备的表演,脸上满是似笑非笑之色,至于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PS:今天牙疼一天,但是我心里更不爽!昨天搬东西,我负责推后面,我朋友就在前面拉一拉就好了。而且,我这后面的轮子还不好,开关打不开,旧店推到新店地址。有多累,我也不用多说,反正跟我以前跑个一千米差不多,推了六七百米是有的。推完了,我累的都想躺地上。结果,你们知道,今天那老板说我什么?不勤快,我真是呵呵他全家。
我想明白了,他根本就是不想再招人,他就是因为搬地方,抠门,不想请人家搬。我就是去做苦力的,现在,卸磨杀驴,也是我自找的。当初,就不该去。你们不要认为工资有多高,一个月就一千多块钱。主要是包住,能跟我朋友住一起,我才想去的。不然,一个人,我始终觉得无聊。郁闷,曾经,我以为看懂了《凡人》,就看懂了这个社会,没想到,这个社会,远远比《凡人》更加现实。
明天,继续找工作,重头再来又如何。这种老板,如果不是为了多和朋友在一起,我才懒得鸟他。到现在,肩膀还酸,就当个教训,有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