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跑进二楼,然后摸向领主起居室。
领主艾迪子爵正在熟睡,他身边一个美艳的女人。
林克用匕首压住艾迪子爵的脖子,顺手打晕女人,说:“艾迪,别叫。”
“你!?你是谁?”艾迪的话声显示,他居然还镇定。
“是你,杀死了公爵,不是吗?”
艾迪的嘴角挂起了一个嘲讽的弧线,说:“我?我的排位比法菲尔,比雷利,比尼科尔都靠后,杀死公爵,我又有什么好处?”
“嗯,继续说。”
“说什么?不是我干的!我没什么好说的。你如果是雷利派来的,我只能认栽,如果你是法菲尔派来的,去告诉法菲尔,当心雷利,这家伙,跟我们鹿角家族的死敌兽人有勾结!”
林克悚然一惊,这个消息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跟兽人勾结,这在古鲁丁北地人眼里,就跟抗战期间的翻译官一个角色。
林克深深地看了艾迪一眼,本能地感到这个人,不像他表现的这么好对付。
或许,他另有依仗。
如果自己真是刺客,估计,他有的是手法脱身反杀。
不说别人,就是他林克自己,如果有刺客敢出现在他六十尺范围内,他能杀死对方一百次而自己不掉一根头发。
林克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告辞。”
“等等。”艾迪忽然出声说:“你知道雷利的威能吗?”
林克心中一动,说:“什么威能?”
艾迪目光中露出恐惧的神色,说:“火,能吞噬一切的魔焰!一发,就杀死了一个骑士阶的狂暴兽人。这还是他与兽人勾结时小露身手。”
林克点了点头。
那么,尼科尔,艾迪,可能是知道雷利要下手,他们不仅没有通知公爵,反而令他们的手下暗地配合。
真正的主谋,很可能是北地之狐雷利。
但这个推测,与北地之狐的绰号好像不太吻合。
象老狐狸,小狐狸,都是背黑锅别人去,吃肉自己吃。
怎么可能亲自下手?
因此,肯定有一个诱因。
那什么是诱因,显然,是因为秘银矿的分配,或者,更大胆的推测,另一个更大规模的秘银矿的发现!
林克不禁有些得意他头脑的灵活,接受过现代双一流大学教育的学生,怎么可能在智力上被一个落后的魔幻世界的土著压下去?
不是说,自己智力16点,以8点为80智商,之后每高1点智商高9点计算,就是152的智商,林克虽然没有测过智商,但他此刻已经肯定自己是152智商的聪慧者。
嗯,怎么谋求好处呢。
公主表面上还是鹿角领的代理领主,其实,危机四伏。
雷利的发力,肯定就在最近了。
你瞧,连艾迪都被逼得以身犯险,尼科尔被吓得卫兵加倍,只有傻不愣登的佩诺,还以为他掌握的力量无敌。
林克不用再去找尼科尔了,他基本下了判定。
听了林克的报告,法菲尔公主的表情很无奈,很沮丧,她说:“那就是他了,如果是尼科尔或者艾迪,我还有办法为父亲复仇,可却是他!他是暴风雪军团的副军团长,是军团的实际掌控者,我无法调动暴风雪军团为父亲复仇,反而,他能调动暴风雪军团诛杀我。我该怎么办?”
林克微微一笑,说:“这是,最考验人的时候!你是冒着杀身之险为你父亲复仇,还是忍气吞声,退回猎鹿城做你的女伯爵,这选择的权力,全在你身上!”
林克自信已经把鼓励的眼神表达出来了,只要公主决心为她父亲复仇,林克,自然会使尽全部能力帮仁厚的老领主复仇。
法菲尔公主眼眸里却散过殷切地期盼,说:“你永远都会支持我,是吗?不管我做什么决定。”
林克一看,就明白了,他终于认清了公主内心深处,那答案令他震惊。他艰难地摇了摇头,说:“我不想说假话,如果雷利准备果真有那么充分,那显然,你被逼得离开公爵堡就会在近期发生。你对上他,几乎毫无胜算,如果情况真那样,你能不能继续担任猎鹿伯爵,都得看他的脸色。只是,你真忍受下去,也不是不可以。你的选择,是什么?”
法菲尔公主退了一步,眼睛充盈了泪水,说:“我,我真的不知道。”
林克遗憾地说:“你已经做出选择了,对于我来说,报不报父仇,答案永远不会是不知道。也不会因为对方的强大而放弃。”
法菲尔公主一下子愤怒了,说:“你看不起我!”
林克心中放下了对公主的期盼,淡淡地说:“不,不会,你毕竟,只是一个女人。”
法菲尔公主喃喃地说:“我毕竟,只是一个女人,对不起,爸爸,对不起。呜呜呜~!”
林克表情僵硬,说:“看样子,你做这个选择,肯定也不会选择嫁给我了,不是吗?”
法菲尔公主说:“我……等我给我的丈夫生下继承人,我可以做你的情人。”
林克总算熄灭了对公主的期盼,这种女人,绝对不是人生伴侣的选择,他叹息一声,说:“那以后再说吧。告辞了。”
林克,在心中彻底放下了对法菲尔公主的爱慕,显然,这个公主,的确是这个宇宙的土著贵妇人,软弱,而且,真正的无情。
这也很好理解,一个领主,已经足够强势了,如果他的夫人也强势,那家庭就无法持久。
因此,宣扬的骑士与公主的爱情,骑士都是威武雄壮,英勇过人,而公主都是美丽大方,小鸟依人。贵族妇女却在嫁人后,在生下家族的继承人后,与男人一样到处风流。
林克叹息一声,他在地下世界,也不是主宰,而仅仅是铜牛酒馆的首席头马。
一个身价最高的佣兵罢了。
果真,这个宇宙的大道是领主骑士,不是其他任何力量。
就跟地球红朝,官员永远凌驾在商人之上,菲洛宇宙,大大小小的领主,也永远凌驾在商人之上。
自己要成为一个拥有力量的人,无论是什么力量,无论是权力还是魔力、神力、巫能,都必须顺着洪流走,才能日行千里。
否则,逆水行舟的后果,可悲可叹。
林克回到铜牛酒馆,坐进他常坐的椅子里,打了个响指“修斯,找老板过来。”
很快,胖墩墩满脸红光,象厨子胜过一个佣兵的老板出现了。
“老板,你有没有门路,我想在附近买一块领地。”
胖老板说:“钱你倒是攒够了,可领地却附带着爵位,这可不容易买到啊。你能买到的,也只有猎鹿城最西边,幽魂谷那个勋爵领了。听说,那山谷的山民看见过幽魂在田地间出没,因此,人丁日渐稀少。现在,虽然是一块方圆三十五平方公里,肥沃的土地也有三万亩的土地,却只有三百来口人。连一个最普通的骑士领都不入。而那块土地因为面积的巨大,售价还不低,起码是六万金币才出手。”
林克惊讶,说:“六万金德勒?连领民都没有?那不就只能买到一个勋爵的头衔?”
胖老板点头,说:“谁说不是呢?太贵,贵得离谱了。”
林克却在今天的刺激下,重重地一点头,说:“只要封我做勋爵,我愿意购买!”
胖老板说:“好吧,你洗手不干了,是该有个体面的身份。交易这块领地就当我们给你的奖金,就不抽百分之二十的中介费了。就这样,你等消息吧。”
林克一笑说:“我虽然退休了,你也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有什么麻烦,通知我。能帮的,我都会帮。”
胖老板拍拍林克的臂膀,说:“一句话,兄弟。”
胖老板对林克的尊重,显然是发自内心的,这是林克每一次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的收获,信任与尊敬,都来自你的工作成果。
虽然穿越前是一个粉嫩的实习生,林克也知道了这个道理。
林克坐在哪里,慢慢地吃着驼峰,驼峰性燥,但冬天吃却是大补元气。
肥美的肉味在口里荡漾,葡萄酒也甘醇甜美。
这是一个令林克愉快的晚上,就跟他获得能力之后很多晚上一样,无忧无虑,但林克,却一样感觉到,好像有一个不祥的灾祸,在逼近。
盘子中,银叉在烛光的摇曳中闪着银辉,林克抹了抹嘴唇,说:“修斯,打算退休吗?”
修斯今年三十岁,已经专为林克效劳四年了,修斯说:“这感情好,首席,还是你照顾老人啊。那么多头马中间,你最欣赏我,我会全心全意地为你效劳,我的家族和后代,也会为首席的家族和后裔世代效劳。”
林克呵呵一笑说:“等我成了勋爵,我会封你做扈从的。”
修斯咧开嘴巴,大笑说:“扈从老爷,乖乖啊,这在我老家,都可以娶第二个妻子了。”
他乐滋滋地去了。
看他四处招呼人,显然,他是打算招揽一些心腹,跟着一起过去。
对于自己将来的府邸,会不会变成贼窝,林克倒没什么担心的。
属于鹿角公爵的时代已经落幕,属于法菲尔公主的短暂执政时期,显然很快也将落下帷幕,那么,自己,走上北地政治舞台的边缘,试着表演第一个舞步,就在明天。
明天,会美好无比,会美妙无比,但那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的感觉,是怎么回事呢?
林克,玩着手中的玻璃杯,不经意间,手微微用力,玻璃杯崩裂了一个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