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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狭路相逢勇为先(1 / 1)

草原……有两大山群。

一是大阴山,那是北漠人各部的最高级别头人的祖庭。

一代代的北漠人,死了,最大的心愿就是葬在那地方。

只是过去,大乾时期,中土大军血洗了这里。

他们掘墓填穴,倒盐撒粪,放火烧山。

那之后,大阴山毁了,成为了荒凉之地。

再没多少人愿意在那待了。

总感觉,那里鬼气森森的。

而之后的历代北漠之首,就是小阴山了。

相比大阴山,小阴山富庶了很多。是一块天生的水草丰密之地。

普通草场,最多维持十万人,百万羊,再多,一方水草就养不下了。

所以草原上的人要游牧。

不如此,多出的牛羊就养不下去了。

但小阴山,却不同。

这里有超过三十万的王帐部众。

有三万直属的王帐军队。

在小阴山四周,还有五个直属王帐的部族,称五宫帐部。

每一宫帐可以养兵一万。

北庭有什么小战事,都由五位宫帐出兵解决。

这稳固的系统维持着北庭汗王帐的统治权威。

王帐。

金色的黄羊皮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者列蔑从帐里步出,忍不住啐了一声。

他的亲信上前道:“殿下。”

者列蔑皱眉:“老东西拒绝了……”

老东西,指的就是北庭汗王帐现在的汗王。

亦都。

者列蔑犹还记得亦都汗带有痰音的大吼。

“醒醒吧,不抓春骠就打仗,你想要我们的牛羊战马就这么皮包骨头一年,然后死在这一年的冬天里吗?”

那老东西知道什么,当年北方的英雄,铁木耳不就是以春季攻势起家的么?春天打仗,又怎么了。

“殿下,您不必过于担心,”心腹道:“您不是派了东波出使白羊部么?不要我们动手,白羊部就会替我们把麻烦解决掉的。”

“万一败了呢?”者列蔑问。

不过他是不指望心腹回答出这高难度问题的。

“万一败了?这怎么可能?”

心腹始终觉得,草原诸部,想要壮大,是需要一定底蕴的。

辙桑?莫名其妙,突然崛起,只是一个笑话。

白羊部毕竟是大部。

他们的军队,不是小部族的乌合之众,是真的能打仗的部队。

还怕收拾不下一个小小的暴发户么?

“打铁还是需要自身硬的。”者列蔑说完,上了马。

他需要得到支持。

者列蔑的后援,是他的妻族,打铁部。

亦都汗有两个嫡子。

一个是者列蔑,另一个是额亦都。

他更爱次子。

所以,额亦都名字里有他的名字,足见宠爱。但者列蔑也不白给,十分精明,特别是他早早娶了打铁部的公主,萧沫儿。

所以者列蔑翅膀已经硬了,亦都汗也难向这个儿子下手,只好尽可能的打击他的威信,给次子额亦都铺路。

但者列蔑也不白给,他和打铁部联系得更紧了,还拥有自己的部众,有五千直属私军。

所以者列蔑一直都雄心勃勃,誓要登临汗位。

……

轰隆隆……铁蹄奔踏。

辙桑部出兵。

刘郁一马当前。

然后是白羊卫,再是辙桑军。

原本刘郁一千精骑被刘郁打发回温泉镇了,那地方现在重要起来,不容有失。

虽则身边全都是北漠人的军队,但刘郁浑然不怕。

只要他自己不犯错,他的统治稳固无比。

不要以为辙桑这名字毫无意义,只看偌大白羊部转眼间分崩离析,就说明了问题。

追随刘郁的人,自然是希望刘郁彻底取代白羊部,成为草原大部,甚至更多。

因为原本的小部族是没有机会的。

只有跟随刘郁,他们才能成为一个大部族中的一员。

大部族代表什么?

更强横的实力,更充足的后勤。

代表着不需要交钱纳贡,不需要把部族最好的女儿给别人玩弄。

代表着,可以有尊严地活。

至于小部族,在草原上任大部族鱼肉,被迫予取予求,毫无反抗之力,因为一反抗,立刻会连皮带骨,被吞得一干二净。

所以,哪怕失去一些特权,但大多数人仍是想要抱在一起,在辙桑这个大部族里混。

更为重要的是……在草原上盛行的强者崇拜。

只要刘郁保持强大,继续战无不胜,那他身边就必然有一批死忠,跟随他。

除非神话破灭。

不过……刘郁微微皱眉。

他自己感觉到。

座下的战马……老是不行。

刘郁途中连连换马。

因为他武装起来一身重甲重兵。

拢共四百多斤,近五百斤的重量,这的确不是一般战马可以驼得动的。

大多战马的载负也就是二三百多斤,刘郁几近五百斤,这就太夸张了。

这太慢了。

马也不行。

需要……制造一匹专门的马了。

刘郁暗想。

一路奔行。

第四天。

两条长龙碰对面了。

白羊部绵长的大军显然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场景。

皮萨是白羊部第二人,一直想夺莫兰的权利。倘若是过去白羊王昆桑之子,那没什么,但莫兰开了个头,她当上了王。

回过头皮萨就想不开了。

莫兰,区区一个女人,凭什么,她可以当王。

比起来,皮萨不比莫兰强,他至少是一个男的。但一切已经晚了,慢一步,就是步步慢。莫兰既然已经为王,明面上,没有足够的理由,皮萨就是要低头听话。所以他也只能搞些小动作。

奈何,莫兰拥有女人独有的细腻与谨慎,为人处事滴水不漏,让皮萨钻不到空子。

更何况她还有苏牧那家伙在帮她拾遗补缺。

这就更没机会了。

唯一比较庆幸的是,莫兰做事无论如何出色,她始终是一个女人。她不可能如别的部族王那样带着小伙子们冲锋陷阵,所以皮萨始终还保有一定的实力。

直到……最近。

突然出现了一个什么的辙桑王。

开什么玩笑。

辙桑王是过去白羊部搞出来的。

称王也该是白羊王当辙桑王。

什么时候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可以称王,还辙桑王。

我呸。

原本,皮萨以为莫兰会召集大军轰轰隆隆地打杀过去。

哪知道莫兰竟然犯这么大的一个错误。

她不仅没有动兵的打算,竟然还想和对方结交?还想联姻?简直是岂有此理。

倒是在联姻人选上,莫兰没犯错,她没有选佟丽娅,让部族里的老人们都无话可说。

毕竟佟丽娅,苏沫儿,苏喇儿,都是先王的骨血。

莫兰一个也没动。

她动的是她自己的亲妹妹。

可谁让喆喆太漂亮了呢。

也不对。

说到美丽,其实该说佟丽娅。

她能歌善舞,她才是真正的草原之花。但她为人低调,不好张扬,反是喆喆,喜欢出拥呼众,从者云集。

当然,还有一点,喆喆身上有一种普通女孩所少有的大气,这种气质让男人心折。他们会觉得喜欢喆喆是喜欢她的人,而不独是她的美色。

所以喆喆的人缘好,她要被联姻嫁出去,老人们没话说,但年轻的小伙几乎个个都受不了。

所以喽,皮萨轻轻一鼓动,立刻拉出一大批壮小伙。

只待消灭了辙桑,凯旋而回,挟兵威之势,逼莫兰退位,再得到北庭的认可,从此以后,他皮萨就是白羊王。

到时,他再娶佟丽娅为可敦,地位就稳如山岳了。

呵呵……这件事最难的是北庭的态度。没想到,最先解决的就是这个。北庭派出使者东波,没找莫兰,找得赫然是自己。

莫兰太失策了。

她虽把白羊部管理得井井有条,但她对北庭若即若离的态度已经让北庭不信任她了。不然,这诸多的好事,怎么可能会掉到自己头上。

这一路,也算顺利,因为消息还没传播开,皮萨抓住机会,接连消灭二三个小部族。

但……还是大意了。

正常行军至少该派出斥候。

皮萨没派。

他就直楞楞地往前冲。

在他感觉里,辙桑一个冒名暴发户而已,有什么大不了,需要认真重视吗?白羊部不管怎么说也是五大部之一,直接打过去,正面碾压不就得了。

岂料,刘郁也是如此。

他现在手上不是一二千兵马,要谨慎地使用。

再加上他此前领军一帆风顺百战百胜,也有些大意了。

故此,在猝不及防下,两军拖老长的队伍,正面碰上了。

刘郁心中暗自庆幸。

他占据辙桑之后,虽有料想,敌人肯定会来,但不确定。为防止一觉醒来就兵临城下被人堵一个冷不防,他派出固定的斥候散布十方侦察消息。

每日一报。

从辙桑城出发到最外围,需要十日。探得了消息,传递回来,巧了,刘郁因为白羊部苏牧来使,所以回去了。因此有了即时的反应。

他毫不犹豫立刻发兵。

因为大军行动不可能有少数骑兵往来报信快,所以四最功夫,刘郁提前在辙桑城外,把人堵住。

咴律律。

两军相遇,众人止马,惊出一片声音。

刘郁抬头看天。

大约上午时分,该说是巧了吗。

他笑了。

皮萨笑了。

东波笑了。

更多的人笑了。

刘郁身边的诸部头人贵人将领也一个个都笑了。

一时间,两军上下齐齐大笑。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喜相逢呢。

噗哧……噗哧……

刘郁座下的战马不住打响鼻。

刘郁知道。

战马通灵。

笨马是成为不了战马的。

自己座下这匹战马这是想表达……它冲不动的信号。

好在,这是草原。

草原上,大军开动,缺了什么,也不会少马,战马。

刘郁跳下马,叫人换上一匹体力强健的。

他上马,马身子就是一沉。

噗哧地打响鼻,好一会才适应。

刘郁取出一只小瓶。

一滴深色的油到了刘郁指尖上。

被刘郁随手抹在自己座下战马的鼻子上。

不旋即,这战马就稳定起来。

那是尸油。

利用尸油施展降术,刘郁这是要压榨座下战马的潜能。

原本的海青马战死了,那匹马被刘郁洗筋伐髓,可以较长时间驼动刘郁,但战场之上,刀枪无眼。海青马耐力不错,却少了捷金马的那层灵动。除非主骑多年,培养出经验感情,不然也就这样了。

捷金马是好,但耐力不足,短途竞速可以,跑长途立马歇菜。

而再消耗功力给马匹洗筋伐髓,刘郁没那心了。

既然在草原上,有足够的马,那就换吧。

至于战场上耐力不足,就用降术先顶顶。

打完这一仗,就专心培养一匹真正属于自己的马。

长槊一指。

众军归位。

后续士兵一一分列排伍。

白羊卫,辙桑营,仆从营,排成了三个批次。

人数少。

比起皮萨那边,少了足三分之一。

虽说人一上万就看不到边了。但草原广阔,视野宽绰。大致还是可以看出来些的。

白羊部的军队也挺有素质,排列好了。

皮萨和刘郁双双把兵器前指。

轰的就对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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