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离站在曲水河畔,望着月光粼粼的水面,心里想:真是好笑,我一个下贱的家生子,今晚就要没命的人,竟然还在这替古人发幽思,真是不知所谓,莫名其妙。
已经是初更了,四周寂静一片,一派安宁祥和,金山上的九重顶在灯火照耀下,像是浮在天空的宫堡,昨晚就看过了,美轮美奂,令人神思遐想,可是与我又有什么干系?
我只是一个家生子,今晚就要死的人了。
最后一支皇城卫巡警骑士从曲水河畔路过回营,天亮之前他们是不会再回来了。
曲水河两岸铺着成片成片的绿草坪。虽然壮阔,却不免显得有些单调,于是大匠名师们偶尔会点缀一两株不算太大的花木,花香四溢惹人赞美,花木太大却不是什么好事。
空荡荡的无遮无拦,才应和了明不藏奸的大道。
至于像沐离和孙乐这样半夜约架的,虽于社会无益,却也与王朝统治无害,大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更末,月偏西,风起云动,月色不明。
沐离拔出自己那柄用十二个铜子从一家铁匠铺里淘来的破损铁剑,想找个地方磨一磨。
好的刀剑需要专门的磨剑师傅才能磨出锋芒,不伤锋刃。至于这把铁剑嘛,怎么磨也成不了好剑。石头没找着,找到半截青砖。青砖就青砖吧!临阵磨刀,不快也光。
蹲在水边磨了一会剑,剑没磨亮,砖头磨没了。
可能被水泡久了,青砖脆的跟泥块似的,一磨就碎了。
就这样吧!好歹是把剑,不比菜刀强吗?
沐离想想自己还是挺好运的,本来是打算去买把菜刀的,结果却在一堆废铁里看到了这把破剑。剑是军队里的标配铁剑,刃长二尺八寸,宽约一指,没有剑鞘,木柄也朽烂了,周身锈迹斑斑,剑尖处缺了一块,剑刃豁豁拉拉,倒像把铁锯。
一番讨价还价后,十二个铜子拿下,老板似乎吃了多大亏一样。
一手钱一手货就赶沐离滚蛋,连沐离提出的借磨刀石用用的请求也被无情地拒绝了。
把剑在曲水河水里洗干净,沐离把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棉布条仔细地缠裹在剑柄上,然后他运剑在草地上先耍了趟劈风斩。
剑锋破损严重,舞起来有些呼呼的怪响。剑柄上新缠绕的布条十分割手,握着十分不舒服,沐离把布条扯下来,重新缠裹一遍,这下用起来顺手多了。
他把剑锋对着明月,看了又看,自己赞了声:好剑,纵然砍不了人,也能锯伤人。让他们尝尝剑锯的威力吧!“剑锯”这个名字还不错,挺唬人,我以后就叫“剑锯”吧。
沐离心里乐滋滋的,对他的新武器爱不释手。
不管怎么说,自己总算有把剑了,有了剑才有个做武士的样子嘛,即便战败被杀,明日发现自己尸体的人也会说:“看呐,又一个落魄武士让人给杀了。准又是为了哪家公侯小姐与人决斗被杀的吧。啧啧,勇敢的人,虽死犹荣啊。”
若是没有这把破剑呢?明天发现自己尸体的人就会说:“瞧啊!这有个倒霉蛋的尸体,嗨,八成是做贼被杀吧。”
贼和武士,自然是武士更加高贵一点,自己这一生可能都混不上武士的头衔,若是因为死而能被人视作武士,那死也值得了。
沐离决心再练一趟剑,武士的生命与荣耀是和剑联系在一起的,与手中剑多磨合磨合,不会吃亏的。
十二式劈风斩还没耍完,一个冷飕飕的声音就飘了过来:“哟,这位就是我今晚的对手吗?”
一个披斗篷的骑士一手剑一手盾地踩着草坪走了过来。
不是孙乐,而是那个桃花眼武士。
“是你?孙乐呢。”
“哦,她有点事,来不了了,她委托我来赴约。瞧你还不情不愿地,小子,我与她是同门师兄妹,跟一位师父学的本事,论本事嘛,她比我还强那么一点点,今晚你算是占大便宜啦。”桃花眼在离沐离约三丈远的地方,把盾插在草坪上,提着剑走了过来。
他华丽的战靴踩在草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她真的是有事来不了?”沐离对眼下的结果似乎很不满意。
“废话,难道一位贵族骑士还会怕了你一个家奴不成,来吧!脖子洗干净了吗?别污了小爷的剑。”
桃花眼说着话,就拔出了剑,他的剑精光耀耀,冷月之下透着逼人的杀气。
沐离不需要拔剑,他双手握紧了剑,做了个深呼吸。
孙乐爽约了,是如桃花眼所说的瞧不上自己,还是另有缘故?
没法去追问了,桃花眼已经急不可待地要置自己于死地了。
“受死吧。”桃花眼一剑挥出,剑刃割破空气,发出如撕裂布帛的剑吟。
沐离不知道一个武者挥剑时发出剑吟意味着什么?他所认识的护院武师里没一个人能发出剑吟,但是这刺耳的声音听起来十分的不入耳。
他本能地意识到危险在逼近,于是他挥舞起了自己的剑。
劈风斩!
每一招都是朴实的不能再朴实的招式了。换句话说,没一招都是必杀技。
桃花眼显然明白这个道理,因此他一出手也是杀招!
两柄剑第一次撞击在一起。
咔!一声刺耳的金属断裂声传来。
沐离心里一紧:不用说是自己的铁剑断了。
事实没他想象的那么严重,他的铁剑没有断,只是又多了一道缺口,换句话说剑锯的锯子上又添新口,让他更加的名副其实了。
桃花眼一剑没能削断对方手中兵刃,正有些气恼,忽然见到了沐离手中的武器竟是一架锈迹斑斑的铁锯,吓的他立即撤剑退出几步。
自己耗费千金聘请明师锻造的名剑竟然跟一把破铁锯拼命,实在太有损颜面了。
他仔细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爱剑,提心吊胆,生怕发现一丝一毫的瑕疵。
还好,大师就是大师,连个白印都没留下。
啊!哦,是铁锈!吓死我了。
桃花眼用袖子小心地擦了擦剑刃,映着月光看了又看,这才常常松了口气。
“你真的好卑鄙。”他用剑指着沐离说道:“你就穷成这样吗?连把剑也买不起吗?拿这种东西来恶心人。你真的好卑鄙。”
“谁卑鄙了,我这剑不是买的吗?花了我……十二个银币呢。”
沐离白天时见到桃花眼就有些不爽,不过那时他好歹还像个男子汉,此刻,人还是那个人,说出的话却拿腔捏调的,像个变态佬。
“噗……”
桃花眼忍不住笑出声来:“才十二个……银币。十二个银币能买到什么剑?连把像样的银勺也买不到吧。”
“嗨,你说话能不能好好说,怎么跟唱戏似的,腻歪死人了。”
“呸,你还好意思说我。全都是你,爷们醉月楼正搂着姑娘唱曲呢。都怪你这小子半夜三更要来送死,害的小爷上好了的妆又要擦掉!”
桃花眼起初两句话还有点男人味,说到后面又拿腔捏调起来,不过沐离听明白了,他正在醉月楼准备跟一帮粉头妓女唱戏呢?突然被人抓了差,一时半会儿有些回不过调来。
“知道不知道,贤妃死了!十天半个月洛城的曲舍妓院都开不了张,小爷好不容易忙里偷闲出去一趟,还让你给搅和了。你说你该不该死。”
桃花眼娇嗔起来的样子,活像戏台上的小旦,可让沐离大开了眼界,原来骑士不仅会用刀剑,上台扮起花旦来也如此够味。贵族子弟果然文武双全,令人钦佩。
“你要杀我?”沐离问道。
“你说呢。”桃花眼掏出一方洁白的丝绢正在拭剑。
“那么,敢问尊姓大名?”
“问人家名字干什么?你一会不就是个死人了吗?别罗嗦了,把脖子伸过来让小爷一剑斩了吧!小爷的剑快的好比闪电,杀人无痛无觉,爽快的狠呢?哈哈哈……”
“呵呵,‘剑锯’手下从不杀无名之辈。”沐离故作深沉地说道。
“找死!”桃花一声轻叱,身形暴起,手中剑疾如闪电般刺向沐离的咽喉。
“找死!”沐离心里暗暗叫苦,戏子面前还演戏,找死。
桃花眼这一剑势在必得,怒火已经把他整个儿吞没了。
黄昏时分,他得知孙乐向骑团右尉告假,晚上约沐离在城外决斗的消息,心里很不以为然,一个卑贱的家奴,怎么看也不像身负高明武技的高手,跟这种人比哪门子武嘛。真若有仇,找个机会一剑结果了便是。
但想到孙乐并不是一个莽撞无聊的人,她既然约了人出来,必然有她的道理,出于对某种难以告人的目的,桃花眼决心略施小计,支开孙乐,自己亲自来会会这个神奇小子,试试他究竟有多少斤两。
刚才那一剑,他已经试出对手的斤两,不过是个小练家子,空有几分蛮力罢了。还真算不得什么对手。为了这样的人深夜赴约,他为孙乐不值。
那时他还没有起杀心,孙乐和他是同门师兄妹,朝夕相处八年之久,她什么脾气自己还不知道吗?要是让她知道自己暗中插手此事,还背着她把人给杀了,指不定怎么恨自己呢。
恨不得啊!怨恨在心,还怎么嫁给我做夫人你。
但是现在……
桃花眼突然觉得心里充满了羞辱感,我一个堂堂正正的贵族嫡子,和她朝夕相处八年的师门兄妹,如今以殿称臣的同僚,竟比不上一个满嘴跑马车家奴!
还“剑锯”呢?
以为拿把铁锯就能出来勾三搭四,欺男骗女了吗?小爷今晚就要为民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