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我很难想象此刻自己的表情,当裘长生很肯定的说出来的时候,我再也控制不住心里的悲伤,眼睛一下子就迷糊了。
“不,好好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呢?”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只是因为我还是无法承受这个我无法接受的现实罢了,七叔是我这辈子最亲的人,他养育了我十七个年头,日子虽然清苦,但是却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他对我很是严厉,甚至有时让我有种叛逆心理,但那终究是为了我好,如今就这样走了,我的心实在是无法承受这残酷的现实。
“鬼老七一生坎坷,但是他从未被困难打倒过,而你是他的徒弟,一定不能给鬼老七丢脸,你是个男人,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一定要振作起来!”
裘长生的话将我从悲伤中短暂的拉了回来,我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心里也是一片空白,片刻之后才用一种极其失落的声音问道:“他们的尸体在哪里?”
裘长生叹了口气,说:“最近抚仙湖的事情,政府也很关注,他们的尸体是被县文物局的那帮人找到的,如今恐怕已经送到县博物馆去了。”
“他娘的,那帮人真是脑袋被驴踢了不成,文物和人都分不清楚吗?”我咬了咬牙,怒从心来。
“这也不能全怪他们,只是因为你七叔他们的遗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化成了干尸,而且还是在棺椁里面被发现的,所以那帮爷们便以为他们是文物,从而运了回去。”裘长生叹道。
没想到七叔经历了一生的风风雨雨,最后竟然是这种死法,就连死后都不得安宁,还要被那帮吃饭不干事的饭桶拿去当古董研究,我的心如同被钉子给钉了一下,心痛不已,但是想这么多也是没用的,我甚至想到了去博物馆将七叔他们的遗体给抢回来。
裘长生显然明白我的心思,于是安慰道:“你放心,鬼老七的事情我也不会放任不管,文物局那帮爷们我会打点好,不过当务之急,我们还是应当以大局为重,如今抚仙湖的挖掘工作已经做到了一半,我们必须得抢在那群人的前面,进入到抚仙古墓。”
“这就是大局?”我冷冷的笑了笑,他娘的对于我来讲,七叔的生死就是我的大局,如今七叔都没了,那抚仙古墓对我也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但是我并没有将这些话说出来,只是淡然的说了一句:“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后辈,带上我只会徒增累赘。”
裘长生皱了皱眉,显然对我的回答不太满意,于是说:“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你七叔他们是怎么死的吗?他辛苦了大半生也只是为了追寻一个答案,难道你就不想替他完成这个夙愿吗?再则说了,现在你七叔的尸体还在文物局里面,难道你不想让他入土为安吗?”
听他这么一说,我如当头棒喝,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裘长生笑了笑,道:“我想你是个聪明人,你会明白的,明天我会打点好上面的人,让你见上你七叔一面,至于你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干,你回去之后想清楚了再告诉我吧!”
说完,裘长生便离开了内室,只剩下还在原地发呆的我,我当时脑子里一片混乱,裘长生的那句话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老小子明显是在威胁我,如果我不配合他们,那七叔的尸体也就别想离开博物馆了。
虽然我从小到大都跟着七叔,但是我根本什么都不懂,可为何裘长生偏偏要选上我,这让我很是不解,不过之后我也就释然了,能让七叔入土为安,这或许也是我最后能为他老人家做的了,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没有理由去拒绝。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八个字用来形容此刻的我再为适合不过了。
天空下起了绵绵细雨,我稀里糊涂的回到了招待所,看着七叔生前留下的那皮袋子,不禁触物伤情,我都不知道那一晚我是怎么熬过去的,直到一阵鸡鸣的声音,我才猛地从地上给爬了起来,而怀里还死死的抱着那只皮袋子。
“孩子,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如果你爬不起来,以后就别说认识我鬼老七!”
七叔的样子浮现在了我的脑海,还是那般严厉,不过那些以前我并不以为意的话语,此刻却在我的内心掀起了一阵滔天巨浪,他娘的一个男人优柔寡断,扭扭捏捏始终不是长久之计,与其背上度日,还不如振作起来,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
我给自己打了打气,对着那只皮袋子说:“七叔,你放心,棺生长大了,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就在这时,我的房门响了,是招待所的小二敲的门,他告诉我裘长生等人已经在招待所外面的小胡同等着我了,叫我赶快去,我没有犹豫,带着七叔留下的皮袋子便飞奔下楼。
雨还是不停的下着。
小胡同里,停着一辆绿色的吉普车,虽然喷了不少的漆,但还是难以掩盖整个车身锈迹斑斑的痕迹,看得出来应该也是个老古董了,以前在老家县城的时候,我只见过一辆这种车,那就是公安局长王勇的座驾,不过那辆吉普车还是最新款的,而这辆都快成废铁的玩意简直就不能与之媲美。
车上除了裘长生,还有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那个一身书呆子气得铁算盘,而另外一个则是个生面孔,长得很魁梧,不过细看之下又觉得他像极了一个人,后来才知道这个人原来就是那个黑子的孪生哥哥,名叫疤子。
真是人如其名,疤子的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听说是被越南鬼子给砍的,听他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了老鳖他们本来就是越南边境的土匪出身,而黑子和疤子两兄弟跟了老鳖几十年,想必也是个久经江湖的狠角色了。
“疤子,你来开车!”裘长生将钥匙扔给了疤子,然后坐上了副驾驶,而我则和铁算盘那老书生坐在了后排,今天的铁算盘打扮得跟平常不太一样,竟然脱下了那穿得快生蛆的旗袍,换上了一身干净的中山装,那样子就像要谈判生意的大老板一样。
“小子,你看我这身行头如何?”一上车,那铁算盘便急不可耐的向我炫耀着他的黑色中山装,还不忘拿着一只钢笔插在胸前的口袋里面,按照当时的眼光,胸口撇支钢笔代表着有文化,是文化人。
此刻我也没有心思跟他们瞎扯淡,只希望快些到达博物馆见到七叔的遗体,只是淡淡的回应了一句挺好看的。
铁算盘得意的笑了笑,感叹道:“这还是老夫第一次穿这种衣服,看来咱们都是老了啊。”
我才懒得听他的牢骚,侧身靠在座位上,思考着该如何应对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