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劝(1 / 1)

“——赵天赐,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说话的是代乐美,她刚才打开手机看了一下时间:00点44分,只见周围的人群渐渐散去,剩下的人已经屈指可数了,她莫名其妙地在脑海中想到了午夜凶铃,不由浑身战栗了一下。

过了许久,赵天赐才从漫长的回忆中回过神来,他看见代乐美正坐在他的对面,面露关心地看着自己,马上尴尬地笑道:

“呵呵,好啊,我送你。”

代乐美的家位于附近的一所住宅小区里,步行回去的话,大概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好吧!”

代乐美乖乖地点点头。

说完,他们马上站起身,付了饭钱之后,便手牵着手缓缓地走在马路上,像是在悠闲地散步。

自从赵天赐从韩国回到宣城,在他的母亲口中得知他的身世之谜以后,他就在努力地寻找那个给了他生命的男人,赵东升。

赵天赐不会承认赵东升就是他的父亲,因为他不配,一个为了自己的事业而抛妻弃子的男人,是没有资格做爸爸的。

虽然赵天赐痛恨那个男人,但是他答应过离世不久的母亲,一定要履行她的遗愿,找到赵东升,把那个翡翠项链交还给他,然后告诉他母亲要对他说的话。

其实,除了这件事情,赵天赐还想知道一个答案,那就是当年赵东升说了一句什么话,让他的母亲从此深深地爱上了他。

然而,赵天赐发现赵东升竟然销声匿迹了,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除了知道他在美国洛杉矶之外,赵天赐再也查不出任何其他的消息,这让他十分的沮丧。

不知不觉,赵天赐在宣城已经待了近两个月,他身上的钱也所剩无几了,而寻找赵东升的事情暂时也没有任何的进展。

因此,赵天赐打算在宣城的酒吧、夜店里寻找一份工作,那就是唱歌,除此之外,他也没有别的特长。

也就是在一个多月以前,赵天赐在天使城堡主题酒吧里认识了荷尔蒙摇滚乐队中的代乐美,那天晚上他坐在酒吧里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地听着代乐美的演唱,直到她演唱完毕之后,赵天赐的心里忽然萌生出了一种冲动,这种冲动好像就从他看到代乐美的第一眼起,从听到她唱的第一句歌词开始,就已经产生了……

从那晚起,赵天赐便喜欢上了代乐美,然后就主动地和她接触,一个月的时间匆匆地过去了,他们竟然喜欢上了彼此,真是难以置信。

不管怎么样,赵天赐最终因为遇到了代乐美,让他暂时忘却了他的身世,他的痛苦,和代乐美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感到非常的快乐。

为了让这种快乐延续下去,他选择了在荷尔蒙乐队成立五周年的时候,正式地加入这支乐队,成为他们的主唱,和他的女朋友代乐美一起唱歌。

很快,赵天赐把代乐美送到了小区的门口,他关心地看着代乐美,说道:

“代乐美,回去吧,记得早点睡觉!”

“恩,知道了,你也是!”

“明天见!”

“明天见!”

打完招呼后,赵天赐便转身离开了。

此时的月色虽然如此的凄凉,但是赵天赐的心里却是暖暖的,他脚步轻盈地走在了回去的路上……

第二天,吴摩西和赵天始比平常起的晚一点,他们没有去广明公园跑步,而是直接来到梦翔杂志社上班。

赵天始感觉今天非常的清醒,可能是昨晚喝醉了酒以后睡眠很好的缘故,脑海中的那些画面竟然都想不起来了,就好像得了暂时性失忆症,却让她感到浑身轻松自在许多。

吴摩西来到编辑部,特意往张腾腾的办公室瞄了一眼,没有发现她的身影,不知道她出差什么时候能够回来,难道真的像有些同事说的那样,永远不回来了吗?

呵呵,这显然不可能。

吴摩西淡然地笑了笑,便坐到了自己的办公桌旁,打开电脑,熟练地敲打着键盘,开始了紧张有序的工作。

“赵同学,我听说昨天是编辑部苏媚的生日,你和吴摩西陪她一起去酒吧过生日了对吧?”

说话的是摄影部的郝仁,他似乎并不急于和赵天始谈论工作上的事情。

“是啊,郝组长,你是怎么知道的?”

赵天始点了一下头,问道。

“呵呵,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对了赵同学,我不是说过咱们摄影部没有领导的嘛,别叫我郝组长,叫我郝大叔!”

郝仁看起来很认真地强调道。

“好吧,郝……大叔?”

晕,难道郝仁想做中国的好大叔么?

赵天始有点尴尬地说道。

“哎,这就对了,叫我大叔显得亲切嘛!”

郝仁满意地点点头,接着说道:

“好了,今天接到上级的一个通知,我们杂志社要成立一个专访小组,做一个为期半个月的外出采访,采访的对象是来自美国的篮球巨星科比布莱恩特,他要来中国的几个大城市做篮球培训和广告代言的活动,所以我们杂志社将会从各个部门里挑出几个精英成员,去做跟踪报道,而且我们的杂志社通过申请和努力,获得了和科比进行独家专访的机会。”

郝仁一口气说到这里,这才喘了一口气,然后继续讲道:

“科比这一次在中国做活动的时间长达四十天,除了接拍广告和做代言活动之外,他此次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在S城做篮球培训了,而我们的这次专访地点就在S城,主题是无科比,不篮球!采访的时间我刚才也说了,为期半个月,所以我认真地想了想,觉得我们摄影部里的同事中,你是最合适的人选……”

郝仁说到此处,很认真地看着赵天始。

“选我去?”

赵天始惊讶地指着自己,问道。

“对啊,赵同学,你也看到了,我们摄影部里除了你之外,都是清一色的中年男人,如果让他们其中一个代表我们摄影部去采访,你想想会是什么情况,让别的部门看笑话先不说,让科比看笑话就不好了。你想想啊,看我们摄影部的笑话,就是看我们杂志社的笑话,科比笑话我们杂志社,没准就会拒绝被采访呢,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那就不堪设想啦——”

郝仁耐心地讲述道。

赵天始突然觉得郝仁应该穿越到古代,去做四处游行的说客,没准能够减少战争的发生,从而改变历史的进程。

郝仁见赵天始保持沉默,便接着劝说道:

“呵呵,赵同学,如果我们摄影部派你去效果就不同了。首先你是一个标致的美女,又年轻有活力,更适合打持久战。其次,虽然你刚来这里工作不久,但是你的摄影作品堪称一流,足见你的摄影水平还是相当不错的。再说科比被采访的时候,看到旁边站着一个大美女在拍他,一定会心情愉悦,积极配合的,没准还能够多透露一些劲爆的消息哦……”

郝仁停顿了下来,观察着赵天始的反应。

“哦,好吧——”

赵天始看了一眼郝仁,只得勉强地答应道。

与其说是郝仁的游说成功,不如说是赵天始不想再听一个大叔站在她的面前唠叨个没完没了了。

突然,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很搞笑的画面。

唐僧在一个蒲团上坐定念经诵佛,不知疲倦,唾沫翻飞,孙悟空站在一旁,手里紧紧地握着金箍棒,他每日听得是头晕脑胀,头皮发麻,从眼神中就能够看出他有多么的不情愿,但是孙悟空不敢不听,否则唐僧就会念紧箍咒,一直念到孙悟空愿意听他吟经诵道为止……

呵呵,还好我不是孙悟空,郝仁也不是唐三藏……

赵天始想到这里,不由痴痴地笑了起来,郝仁见赵天始发笑,以为她高兴地同意了,马上笑逐颜开地说道:

“哈哈,赵天始,我们摄影部就派你去了,你可要认真起来,珍惜这次难得的外出采访的机会啊,毕竟你要采访的是篮球明星科比布莱恩特。”

“恩,我会的……”

赵天始再次点头答应道。

“恩,对了,我已经帮你订好了去S城的火车票,下午四点发车,中午下班的时候你就可以回去准备一下行李了,然后随着我们杂志社的专访小组一起去坐发往S城的火车,记得一定要赶在下午四点之前到哦!”

郝仁耐心地叮嘱完以后,马上转身就走了,生怕赵天始会突然反悔似的。

晕,什么时候大叔的办事速度变得那么快了!

赵天始感到无语,她忽然想到了吴摩西,马上发了一条短信息过去:

“吴摩西,你们编辑部接到通知了吗,杂志社要成立一个专访小组去做一个外出采访的活动,而且我被摄影部选上了,怎么办啊?”

其实,赵天始能够成为这次专访小组的一员,完全在她的意料之中,也许郝仁刚才说的那些话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姑姑赵冬梅是杂志社的投资人,所以结果可想而知。

“呵呵,好啊,算我一个,还有你的沈雪梅和苏媚姐姐哦,我们可以一起去!”

很快,赵天始的手机里收到了一条吴摩西的短信息,她看完之后,像吃了蜜一样,脸上顿时乐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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