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到了悦来客栈,掌柜的对林亦汐私下里恭敬有加,显然这家客栈跟林家关系匪浅。
当看到林亦汐的伤势之后,掌柜的大叫该死,忙前跑后帮忙寻找医生。这让林枫感到稍微安心。林亦汐的伤他也看过,魂毒早已消散,只是双眼显然是遭受腐蚀性液体的腐蚀,属于外伤,这事他无能为力。
住进了客栈,安顿好之后,相玄天找到了林枫,笑嘻嘻地说,“林枫,好几天都没打架了,而且尽遇到窝囊事,可把我憋坏了,今晚无论如何你都得陪我出去玩玩,别想溜。”
林枫无奈,只好答应。
到了街上,很是热闹,道路两旁店铺林立。傍晚时分,已经是华灯初上,整个街道都灯火通明,各个店里的吆喝声四起,招揽顾客。顾客的脸上都是带着笑意,那是发自内心的快乐,到处其乐融融的繁华景象,跟所谓的罪恶之城,似乎搭不上边。
两人买了些小吃,边走边吃,十分兴奋。
存在即是道理。
逆墟城以罪恶之城的名字存在这么多年,显然有着自己的一套运行法则,不至于让这个城市在短时间内陷入混乱。
这个城市似乎有人专门规划,商业街、花柳街、武器街、魂石工坊、演武场、图腾道场、酒肆、客栈,各占一方,十分严格。
按照林枫的提议,两人先走马观花走一遍,了解城区的大致情况,然后在每个区域闲逛。
因为要给林亦汐治眼睛,队伍疗伤和补充补给等原因,队伍要在逆墟城呆上半个月左右,所以他们有大把的时间需要打发。林枫从孙婆婆那里带了一些东西,风流不二还给留着,他需要兑换成自己需要的物品。
尤其是高阶魂石和彼岸花的线索,这两样可是救阿狸和初夏的关键物品。
从城中心走过,不知不觉间走到了小城的一个角落,这里显得有些昏暗。但是这里的人似乎比街上的更多,只是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不喜跟人交往。
不少人往那文房四宝店里钻。
人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作为人类知识的结晶,读书就相当于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世界,那里才能够更好地认知世界,感知世界。
林枫受益匪浅,所以到罪恶之城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买几本书。
“这你M哪里是罪恶之城,怎么感觉跟京城差不多?”相玄天边走边感叹,只是让人更有些奇怪,饭庄茶馆繁华也就是了,那卖文房四宝的,也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是啊,我也感觉怪怪的,这些客人如此穿着打扮,不像是读书人,可偏偏进了文房四宝店,而且一下子进去五六个,那小小的店铺竟然也能够装得下?”林枫提出自己的疑问。
一个人影一闪,林枫感觉无比熟悉,只是闪入文房四宝店,再也不见踪影。
“太像孙友策了!”林枫轻轻道,他想进去看看,孙友策到底要搞什么鬼。虽然孙友策改名为铁恨枫,但是林枫叫惯了一时也改不过来。
两个好事的家伙一拍即合,跟随着一干人,进了一个文房四宝的商铺。
商铺门口坐了个伙计,似睡非睡,但待林枫两人临近的时候,猛然睁开眼睛,将腿横在门框上,有气无力地问道,“名帖!”
林枫和相玄天面面相觑,几乎是异口同声问道,“什么名帖!”
伙计不耐烦地挥挥手,赶两人走。
这里到处都散发着神秘的气息,让林枫赶到一阵阵的不舒服,他赶忙拉住要发火的相玄天,示意他赶紧离开。
相玄天不愿意离开,那伙计又重新坐下,说道,“好奇害死猫,外来人,我劝你不要太执着了。”
林枫赶忙劝平头哥,“强龙不压地头蛇,这里处处透着古怪,我们只能智取,不可用强。最重要的事,我们需要两张名帖。我想到了一个人。”
“可是我们应该从什么地方着手?怎样才能弄到名帖。”相玄天有些为难。
瘦小的少年在巷子里疾驰,身后几个人正提着家伙追赶。
有人大喊,“小子,别以为我不认识你,你就是城东鹰头严冬的手下,告诉你,如果不把那魂石留下,我将血洗城东肉鸽!”
声音十分凶狠,阿金心中在打鼓,却不敢停下。
在偷那小平头的时候,阿金就被这帮人盯上了,到了傍晚他们竟然将阿金堵在了角落,逼着他将那些魂石交出。
阿金无奈,在将魂石给对方的时候,顺手偷了他们的包裹。
如果今天没有收获,阿金很可能被毒打一顿,还会连累自己那些兄弟姊妹挨饿。无论如何,他都不敢放弃这个用破烂兽皮制成的小布包。
正跑着,阿金发现前方有两个人,心下大喜。如果再能偷一把,回去给鹰头交差,就可以将这破布包甩掉。他只是求财,却不想求厄运。
待跑近了,阿金却是暗暗叫苦,前方两人正是白天偷的那个小平头。马上装作若无其事,大摇大摆地经过两人。
林枫显然也见到了阿金,心中十分兴奋,暗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部费功夫。猛然间踩着鬼乱步,跟着阿金窜到拐角处,待阿金跑到,一把将阿金给抓住。
阿金不曾想林枫有如此手段,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想要施展妙手空空之术,却是感觉无处下手,显然对方早有防备。
相玄天更是兴奋,不等林枫动手,就将阿金一把掼在墙上,恶狠狠地说到,“臭小子,把我的钱包还给我,否则跟你没完。”
阿金赶忙给两人跪下,哀求道,“两位大哥,你们的包被后边那群人抢去了,他们还要追打我,求你们放我一条生路,家里还有八十岁老奶奶和五个六七岁的弟弟妹妹要养活,求你们了。”
说话间,阿金不停地向后张望。
拐角的另一边,那几个人叫到,“前边是十字路口,分头堵,你,回去向老大禀报。”
“妈的,抓住那小混蛋,我要将他抽筋剥皮,碎尸万段。”
吆喝声越来越近,那几个大汉很快就到了转角处,发现两道身影向前跑去。他们再次吆喝着追赶过来,很快就追到了林枫和相玄天。
带头大汉一把扭住了林枫,刀子压在了他的脖子上,恶狠狠地问道,“跑什么跑,你们是不是跟那个小偷一伙的?”
相玄天刚要说话,林枫赶忙制止,“我们被一个小个子偷了,正追他呢,你们干嘛拉着我,难道你们跟他是一伙的?”
“喂,那是我们的包,小偷,怎么会在你们身上???”相玄天指着一个腰间别着自己钱包的家伙怒道。
带头大汉气得直抽鼻子,这是身后一个伙计低声说道,“老大,这两小子好像就是今早被偷的倒霉鬼???”
“那小混蛋往哪跑了?”带头大汉一把将林枫提起,问道。
“那边???”林枫指着前方,“他好像受伤了,跑得不快,要不是你拉着我,我早就宰了那小混蛋。”
大汉将林枫推开,一挥手,“追!”
等众人离开,林枫这才笑盈盈地将手中的包裹递给了相玄天。
“还是你厉害,怎么做到的!”相玄天笑哈哈地拿过钱包塞进口袋,顿时苦着脸,“TM的,我的包又让那小子给掏了。你真的相信他???”
“算了,就当那事的报酬吧。”林枫拍拍平头哥的肩膀,表示安慰,“有种直觉,我相信那个小偷。看来我们要打探一下,那文房书社的秘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