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Chapter 11(1 / 1)

夜生活太无聊,于是我再一次去了酒吧。

好吧,我必须承认,经常去酒吧甚至经常喝酒真的不是一个在中国传统观念自尊自爱的女孩子会做的事情,但是——我做了。

不过我没有再喝酒。

只是要了一杯咖啡而已。

阿拉里克和杰里米的阿姨聊得火热,我识趣地一个人躲在角落喝咖啡。

一个人的时候,思念格外地浓烈,就像是后劲十足的酒,你以为你喝了不会醉,但很快地,在你自己没有发现的时候,你已经醉得一塌糊涂。

尼尔,你还好吗?

今天下午的时候,我和伊丽莎白通了电话。伊丽莎白告诉我,尼尔被捕了。几天前,时装精品店里的展出的名贵粉钻被偷,模特身上的是赝品。而店里的监控摄像机仅仅拍到了一个蒙面男人进来。职规办来FBI办事,因为FBI知道粉钻放在哪,而尼尔的脚环在那一晚失灵了6个小时,所以尼尔成了重点怀疑对象,只是没有证据,所以还不能抓捕他。

但是就在昨天,证据找到了。粉钻上的签名NC与尼尔曾经伪造过的假债券上的签名一样,这一次,证据确凿,尼尔再次被捕入狱。

“尼尔不会这么做。”电话里,我斩钉截铁地对伊丽莎白说。

伊丽莎白对我如此斩钉截铁的话没有发表任何评论。

“安琪,我知道你关心尼尔,但是现在的证据对他很不利。而且——就在十分钟前,彼得告诉我,尼尔决定认罪了。”

“认罪?”我看不清电话那头伊丽莎白的表情,但我的惊讶绝不是假装的。要知道,即使是之前的被捕,尼尔都没有主动认罪,我可不相信他现在会主动认罪。更何况,尼尔不会是偷粉钻的人,他还要利用FBI的资源查找凯特的下落,他已经确定抓住凯特的人是一个FBI,他绝对不会傻到白白失去FBI的资源。

“也许他想通了吧!安琪,你在瀑布镇还好吗?”伊丽莎白转移了话题。

我自然明白她的意思,干脆顺水推舟:“还不赖。这里的学生……”我努力想找一个合适的词,最后却徒劳,只能说——“这里的学生很有趣。”能不有趣么?疑似是女巫的邦妮,被确定是吸血鬼的达蒙和斯特凡,还有身份不明的埃琳娜,这是怎一个“乱”字了得。

挂了电话没多久,我就来到了酒吧。

我只是想要一个地方,想找一些事情分散我的注意力而已。屋子里太安静,一旦安静我就会忍不住地胡思乱想,所以还不如来酒吧,喧哗,但是也安全。

“一个人吗?在想念谁?”我的思绪被一个熟悉的声音打断,“不喝酒吗?来酒吧不喝酒可不是正常人会做的事情。”

达蒙向酒保要了一瓶威士忌和两个杯子,继续道:“看起来你是在想念一个人哦?”

我讨厌被揣测心意,而且是在我最心烦意乱的时候。这里是酒吧,我可不信大庭广众他能对我怎么样,而且……烦躁让我根本无暇可以产生一种叫做害怕的情绪。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不爱你的人?然后,试着忘记他?”

达蒙点点头,一副知心姐姐的模样:“说说看,也许我能帮你什么?”

“帮我?怎么帮我?”

达蒙故作认真地沉思了一下:“让他爱上你怎么样?”

我好笑地斜睨了达蒙一眼:“吸血鬼这么厉害?”说完我就后悔了。这就是说话不经大脑的下场。

我们之间陷入了沉默——但这样的沉默不过是短短几秒而已。

“呃——”我的脖子突然被达蒙扼住,他的眼神很凶狠:“你知道什么——说——”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拼命想要打掉达蒙的手,但却只是徒劳。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千万不要杀我——我在心里拼命地祈祷。

或许是我的祈祷有效了,又或许是达蒙改变主意了,他的手松了松,虽然眼神里的凶狠还在,但我已经能够正常呼吸,这就足够了。

现在我开始后悔我为什么要选角落这个位置了。我以为就算是角落,但是在酒吧这样的地方,要杀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很显然,达蒙向我证明,我错了。

“你昨天看到了?”达蒙重新坐下,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看得我心里直打颤,“有什么要说的吗?冷酷?自私?刻薄?你知道吗?我很佩服你,居然敢说出来,不怕我吸干你的血?”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怕。”达蒙和之前绑架我的鬼头不一样,鬼头绑架我是为了钱,我是他拿到钱的钥匙,所以他不会杀我。但是达蒙——对他而言,我实在是没有利用价值啊!

“你是第一个明明怕我但还不跑的人。不过没关系,就算你知道,警长也不相信你……而我……”达蒙贴近我,小声在我耳边道,“如果我告诉警长你是吸血鬼,你说她会相信吗?”

答案是肯定的。

达蒙贡献了很多马鞭草,加上昨晚杀死吸血鬼的事情,所以警长对达蒙很是信任。

“你想怎么样?”

达蒙转了转手里的杯子:“聊聊你喜欢的那个人吧!”

“你打算和我分享一下自己的故事?如果不是,我不会说。”

诧异地盯着我看了很久,达蒙最终妥协:“好吧,我先说。”

“你知道的,我是吸血鬼。在成为吸血鬼之前,我……是凯瑟琳把我变成吸血鬼的,或者说,是我心甘情愿的。噢不,我怎么……我怎么会跟你说这些?”

达蒙在后悔。

“继续说下去,我在听。”

达蒙看着我沉吟了一会,终于继续道:“我和斯特凡同时爱上了凯瑟琳。”

兄弟两个同时爱上了一个女人?

“你们反目成仇了?”

“没有。母亲早逝,我父亲是强硬派,他对我和斯特凡非常严苛,常常管教多于温情。虽然家里仆佣成群,可是我很寂寞。斯特凡年纪小,父亲更关注他、更偏爱他,我可以理解,但我……我只是希望他多关注我一点。所以……内战的时候,我当了逃兵。”说到这里,达蒙自嘲地笑了笑,“是不是很瞧不起我?”

我摇了摇头。其实不论古还是今,西方还是东方,逃兵都是被人所唾弃的,但是……我虽然不认同达蒙,但我可以理解他的行为。

“父亲彻底放弃了我。”

“后来……凯瑟琳出现了。我爱上了她,但她……更爱斯特凡。她选斯特凡当她的舞伴,选斯特凡送她回房,在听到斯特凡的表白后,就忘记了我和她的约定。可我还是爱她,哪怕……她爱斯特凡更多一些。145年,我回来了。”

“为了凯瑟琳?”

达蒙默认:“你呢?”

我喝了一杯酒,不知道是酒,还是因为达蒙向我说了很多,好像,我没有那么怕他,或者,我想找一个同样的人说说话。

“我爱上的那个人,他有一个最爱的女人。他会为了这个女人甘心入狱,为了这个女人耐心守候。他对那个女人一见钟情……我遇见他的时候,那个女人失踪了,他正在疯狂地找她。他明明多情又花心,可是我却该死地动了心。听说他出事,我恨不得立刻陪在他身边,哪怕只是能看看他都好。我知道他不是一个适合我的人,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所以……我来了这里,想要忘记他。”

“忘记?如果真的那么容易忘记,145年后我就不会回来。145年的爱,145年的想念……我一定会救她出来,我一定要救她出来!”

“救她?”我不解,凯瑟琳被关起来了吗?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破坏气氛的,又是我的手机铃声。

我说了一声抱歉,拿起电话:“贾维斯,告诉斯达克先生……”

“嘿,小辣椒,你脾气真大。”那贱贱的声音分明是来自斯达克先生,“听贾维斯说你找我?”

昨夜我回了个电话给斯达克先生,如我所料是贾维斯接的,于是我让贾维斯转达了我要找斯达克先生的事情。

“我不叫小辣椒!”

“哦,抱歉,”电话那头的人分明没有半分歉意,“我忘了你的名字。不过我记得你做的饺子,我觉得小辣椒比较适合你。”

(#‵′)凸

我看了看坐在对面的达蒙,长话短说:“斯达克先生,你已经骚扰了快半年了,可以停停了吗?不是每个人都像贾维斯一样吃饱了没事干!”

“小姐,我不需要吃东西。”贾维斯抢在斯达克说话前纠正我。

+_+

好吧,其实除了斯达克,对别人叫我小姐我并不反感,因为不管是罗迪上校还是贾维斯,那种一本正经的语气真的很难让人想歪。

“抱歉,口误。”我向贾维斯道歉。

“小辣椒,看在你诚心向我认错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斯达克一副大人大量的语气。

次奥,我什么时候有小辣椒这个称呼了?

“我不叫……”

“好了,我还有事要忙。小辣椒,拜!”斯达克说完就立刻挂了电话。

我看了看手里的电话,忍住砸掉的冲动。而对面的达蒙又恢复了坏笑的模样:“我还有事,先走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站起身,又回头对我说道:“哦,对了,我刚刚好像猜到你说的那个人了。尼尔,对不对?记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否则,你的尼尔……我可不保证会发生什么。”

达蒙是怎么知道尼尔的?

我喝了一口酒,一眼看到了我在木桌上留下的痕迹,那是一个名字——尼尔。

我这是不是自作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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