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1 / 1)

回到家的时候,家里的电视正播报着今日的新闻。广播员用没什么情感起伏的语气播报着一日大大小小的琐碎事情,从张三家的猫咪不慎摔下了阳台,到领导李四又出来视察工作

林绝尘闭着双目,即使秦墨回来了也没有睁开。青璃则是抱着一包薯片,对着电视机鼓着腮帮子吃得正欢,也不知道电视上这些家长里短的新闻小丫头究竟有没有在看,不过看得出来青璃的心情很好,秦墨打开家门的时候小丫头还挥着小胖胳臂笑嘻嘻地跟秦墨打招呼了。

其实不管是青璃还是林绝尘,跟这样富有生活化的环境都有些格格不入。林绝尘的气息太过于清冷高绝,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而青璃虽然顶着一副小孩子的可爱面孔,却不知为什么总给秦墨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即使这丫头一副吃货的样子,对于电视机这样的小孩子赖着不走的“妖怪”也没有丝毫抵抗力

大概是青璃太能吃了,秦墨瞥了眼桌上堆得满满当当的包装袋,瞬间觉得自己是真相了。哪家的猴孩子能有青璃这么能吃?

好吧,青璃是一条龙,在林绝尘的空间之内,秦墨也见识了青璃的真身,好吧,缩小版的

那是一条特别漂亮的青龙,就像是从传统神话之中的画卷走出来的一样。修长漂亮的龙躯,玲珑的龙角,有神的龙目,明明是小小的样子,却浑身上下散发着令人臣服的威仪。这样的样子,让人根本联想不到那个身着红裙的小丫头。

青璃是只青龙,却喜欢穿红衣,大概是龙族更为喜欢鲜艳耀眼的事物?秦墨对于一只龙的食欲和追求,明显是理解不了的,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和青璃相处良好。事实上,秦墨感觉自己和青璃待在一起的时候可比和林绝尘待在一起的时候自在多了,虽然明明林绝尘对他很客气

“阿璃,要不要吃汤圆。”秦墨走在青璃面前,俯身,果然看到小丫头已经停下了吃薯片的动作,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方寒。比起薯片,青璃明显更喜欢热乎乎的芝麻馅儿汤圆,洁白的糯米皮包裹着香香甜甜的芝麻馅儿,吃下去让人觉得分外地窝心。于是小丫头重重地点了点头,傻乎乎的笑着:“秦叔叔最好啦。”秦墨一时有了养闺女的感觉,好吧,对于一个恋爱都没有谈过的小青年,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

秦墨打开冷柜的门,拿出一包黑芝麻汤圆,知道青璃的食量,秦墨也不怕小丫头吃撑了。

如今秦墨家里的吃的用的,好多都是林绝尘买回来的。秦墨当初看到这些的时候,真心觉得特别玄幻,真不知道林绝尘一片清冷的样子,是怎么从超市这么富有生活气息的地方买回来这么多东西

是真正的从柜台买的那种林绝尘明明穿着一身古装好吗?好吧,男神就是男神,施了一个障眼法就出门了。想让林绝尘除掉他那一身白衣换上现世的西装?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明显是不可能了,而且林绝尘那不染纤尘的白衣,怎么可能是一般的凡物?

不过对于林绝尘能去超市购物这种事情,秦墨此刻还是觉得略微玄幻

秦墨煮好汤圆端出来的时候,客厅里面就只剩下青璃一个人有些无聊的望着电视机的样子,而电视机里正播放着近来特别流行的。小丫头托着腮帮子,明显地有些心不在焉。

秦墨瞥了眼连褶皱都没有的布艺沙发,看向青璃。

“主人刚刚看到一则新闻,然后就出去了。”青璃郁闷地嘟着嘴,“主人怎么会觉得我喜欢看这种节目?”

小丫头拿过遥控器,换了一个台,秦墨默默地看了一眼正上演着的宫斗大戏。

秦墨:“”

秦墨瞥了眼窗户大开的窗台,他家住在十七层好吗

好吧,这主宠二人都不是正常人。

额,还有一只不是人。

不过什么事情能够让林绝尘出马呢?秦墨犹自疑惑不解:“阿璃,你知道你家主人因为什么事情出去的吗?”

青璃懵懂地摇了摇头,秦墨伸手扶额,好吧,他就不该指望这只小吃货的

皱着眉望了望窗外已经渐黑的天色,秦墨也歇了出去寻找的心思。以林绝尘的本事,想来也出不了事情。

没成想这一等就是大半宿过去了,秦墨睁开眼,缓缓吐了一口浊气。看了看墙壁上的时钟,已经是凌晨三点钟了,他已经入定了近八个钟头。

电视机还开着,此刻正播放的是一部经典的电视剧,青璃趴在沙发上,嘴角可以看见一丝银丝划过。找了条毯子给青璃盖上,虽然知道对于小丫头来说也许是可有可无的。秦墨无奈又好笑地摇了摇头,关上了电视机。

有电视机吵吵闹闹的声音还不觉得,关上电视的时候才知道环境有多么安静。这个时间,就是夜猫子也睡着了,秦墨刚刚修炼完毕正精神着,自然是睡不着的。而林绝尘也没有回来的迹象,鬼使神差地,秦墨就打开了笔记本电脑,点开了自己签约的文学网站。

作者页面的这本书依旧是锁定的状态,秦墨试了试依旧没能成功解锁,耸了耸肩,秦墨倒是没有意外。主角都穿越到自己的世界了,故事还怎么继续?

习惯性地刷了刷作者收益,果然是没有更新作品的时候好了。秦墨倒是没有意外,网文更新换代本来就快,如果他以后继续没有新的作品,不管他曾经是否红过,终究还是会被新来的作者替代。

秦墨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自己的文笔写出来的快餐文化一样的东西也不可能成为经典。只是无论以后自己还写不写,至少他曾经努力地为读者带去有趣的故事,至少他的主角虽然金手指多了一点,好在都还算三观端正,自己的小说也没有为读者带去什么负能量,反而在他们的休闲时间带去很多欢乐,这就够了。

秦墨的手指在键盘上磨磨蹭蹭,还要不要继续写呢?写了这么多年,虽然过程有苦又累,读者少的时候也想过是否要放弃,但是秦墨承认,自己终究还是喜欢这种写文的感觉的。

秦墨看着一片空白的文档,承认作为作者的强迫症又犯了。要不继续开个坑吧?虽然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写,但是偶尔调剂下也不错。

想了想自己最近的奇幻经历,秦墨突然之间很想开一个现代都市修真的文。没有什么黑道情仇,没有什么霸气侧漏,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丝因缘进入现代修真界的故事。

有些无聊的种田升级类题材,不符合秦墨以往写的那些yy爽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秦墨就是特别想写,也许,自己只是想找一个途径去记录自己现在的生活?

秦墨脑子一抽,就打出了。看着这个逗比一般的题目,秦墨满脑门子的黑线,更让他黑线的是,他居然手抽就这么发表了

更为灵异的是,秦墨接下来如行云流水一般的码字速度。主角君林珏是阿宅一枚,身份是网络写手,然后有一天林珏笔下的主角穿越过来了,于是因缘巧合之下林珏开始了自己的修真历程。

好吧,这其实就是在记日记。问题在于这么二-逼秀逗的事情,自己怎么就干得这么得心应手?要知道秦墨签约的网站签约作者根本不能删除作品,秦墨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要写一本黑历史的日记体小说。只是秦墨是个随性的人,既然想写,那么便写吧。

不过两小时的功夫文档就有近万字,饶是秦墨的手速一向不错,以前也不过是时速三千而已。秦墨也为自己这突然爆发的手速惊呆了,检查了一遍没有错别字和明显的逻辑错误,秦墨就直接发表了出去。

写完更新的秦墨瞬时有一种吐槽完毕的舒爽感,这也是他喜欢写文的原因,在现实世界哪里有人愿意听你长篇大论、侃侃而谈?所以,码字真是一项让人身心舒畅的工作啊。秦墨伸了伸懒腰,看了眼外间的天色,依旧黑乎乎的。

任由窗口大开着,秦墨打了个哈欠,其实并没有多困。只是似乎修行以来确实已经很少真正在床上睡觉了,秦墨还是感觉不自在。秦墨向着自己的卧室走去,说什么他也要好好睡上一觉了。想他从前怎么说也是睡不醒的起床倦怠星人,虽然睡觉的作用和打坐入定相差无几,可是还是睡觉自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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